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計畫簡介、申請

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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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簡介、申請

一、計畫簡介
  台灣醫療體系長久以來為中、西醫併存,雖然已建立中醫師培育的高等教育制度,惟多年來,中醫師的臨床訓練環境尚處於師徒傳授、經驗學習的訓練模式,為健全中醫師臨床訓練制度,衛生福利部於2002至2008年期間推動建構中醫整體臨床教學體系計畫,於2009年推動「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強化各院軟硬體教學設備,以建置中醫臨床訓練環境,同時訂有訓練師資、訓練機構、訓練課程等配套措施,訓練期間為期二年,並於2014年起全面實施,課程內容包含基本訓練課程40小時、中醫內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中醫傷科學、中藥學、中醫家庭暨社區醫學及急診、西醫一般醫學訓練等,透過強化充實教學醫院軟硬體教學環境與資源,提供中醫師二年負責醫師訓練,進而推動中醫專科醫師制度,建構系統性的中醫臨床訓練制度,以提升中醫整體照護品質,確保中醫醫療照護品質。
  為更符合中醫師臨床執業訓練所需,衛生福利部修訂相關法規,於2010年9月24日公告醫療法第18條第2款,內容為負責醫師為中醫師者,其訓練機構為「經教學醫院評鑑合格醫院之中醫部門」及「經中央主管機關評定得辦理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之中醫醫院」。
  2016年起,本會協助衛生福利部執行「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品質提升計畫」,召集中醫各領域專家、中醫團體、學校代表、計畫主持人等辦理「建立中醫師臨床訓練專家共識會議」,統籌策劃「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訓練機構相關業務,制定訓練課程基準等規範;舉辦「病例報告研習營」,提供機構間教學觀摩平台;透過稽核機制,如計畫審查、期中及期末報告審查、教學醫院評鑑、中醫醫院評鑑與實地訪查等,經由醫療院所自我評值與外部同儕審查過程,確保教學訓練場所及師資,並將建議回饋予訓練機構,以持續輔導訓練醫院確實執行本計畫提升訓練品質,強化全國中醫師訓練品質及成果。
  2018年起,將優質中醫診所納入訓練場域,使主要訓練場所範圍從醫院延伸至基層中醫院所。主要訓練機構家數已逐年遞增,除持續擴增訓練量能之外,訂定分階段的核心能力,提供主要訓練機構參考,將醫院臨床訓練經驗移植至主要訓練診所,使其訓練品質一致,為本計畫執行之重要目標。為保障參訓者納訓需求,2020年本會協助衛生福利部建置中醫負責醫師訓練選配作業,研擬相關作業程序及期程,並輔導協助選配事宜;而為促進診所教學訓練品質提升,2021年規劃辦理主要訓練診所評比作業,透過評比機制,遴選具優質臨床教學能力之優良主訓診所。
  本計畫為確保主要訓練診所教學訓練品質,透過計畫主持人工作坊、說明會、計畫審查、受訓醫師問卷調查、實地訪查、期中及期末報告審查等措施,瞭解主要訓練院所實務推動人員與受訓學員對本計畫實際執行之意見,以及對於計畫之建議與執行困難,使計畫執行方向與實務貼近,以使訓練成果落實於醫療服務,提升中醫整體競爭力及中醫醫療照護品質。

二、計畫申請、審查流程
本計畫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時程,於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管理系統進行申請作業,申請流程如下:

三、中醫負責醫師訓練課程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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