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醫院評鑑追蹤輔導訪查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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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時及即時追蹤輔導訪查簡介

「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不定時及即時追蹤輔導訪查」旨在建立定期不定時之考核機制與追蹤輔導,藉由輔導醫院針對評鑑缺失及相關事項進行持續改善,及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安全照護環境,以確實達到醫療品質提升的目的。

醫院於評鑑合格效期內,且訪查當年度未申請醫院評鑑或教學醫院評鑑者,列為不定時追蹤輔導訪查之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列為優先追蹤輔導訪查對象:
1.最近一次醫院評鑑結果經複查公告為合格。
2.評鑑基準達符合比例偏低。
3.醫院評鑑持續性監測系統填報率不佳或填報指標值(含量性指標及醫事人力)異常。
4.經前一年度追蹤輔導訪查評定會議決議,列為「須加強改善醫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列為必要追蹤輔導訪查對象:
1.經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有違反醫療品質、醫學倫理或危害病人安全之重大案件。
2.前一年度新設立之醫院於設立年度通過醫院評鑑。
3.其他經評鑑評定會議決議列為必要追蹤輔導訪查對象。

不定時追蹤輔導訪查    
一、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不定時及即時追蹤輔導訪查作業程序
二、不定時追蹤輔導訪查資料填報說明
三、醫事機構評鑑管理系統操作說明
四、醫院基本資料表(範例)
五、醫院改善事項執行成果一覽表(範例)
   

附件下載

01-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追蹤輔導訪查意見回饋調查表(範例)
02-追蹤輔導訪查意見回饋調查填寫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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