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醫師勞動權益意見反映專區
一、住院醫師工時懶人包。檔案下載
二、相關法規
◎衛生福利部109年5月22日公告修正「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第五點、第六點、第七點規定。檔案下載
◎衛生福利部109年3月27日公告「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Q&A」。檔案下載
◎衛生福利部109年1月16日衛部醫字第1091660346號解釋函「有關住院醫師至合作醫院訓練期間之加班費核發事宜」。檔案下載
◎勞動部108年8月6日公告訂定「醫療保健服務雇用之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自108年9月1日生效。檔案下載
◎衛生福利部108年7月31日公告修正「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檔案下載
◎衛生福利部106年3月7日公告「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檔案下載
三、相關活動簡報
◎108年7月22日「108年度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說明會」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說明簡報。檔案下載
◎108年8月27-30日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醫院座談會」:
1.勞動部: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後工時相關規範說明簡報。檔案下載
2.衛生福利部: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說明簡報。檔案下載
四、Q&A問答集
序號 | 案件 分類 |
問題(Q) | 回覆(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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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資 計算 |
PGY醫師至合作醫院接受社區醫學訓練,會有值班狀況,以往值班費用是由合作醫院給予,因此9月1日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是否只能由主訓醫院給予合作醫院加班費,還是可以由合作醫院自行計算加班費方式? | 勞動部與衛福部已研議中,近期將函釋說明。 |
2 | 工資 計算 |
PGY醫師至合作醫院接受社區醫學訓練,會有值班狀況,以往合作醫院領主訓醫院給予的代訓費,學員領薪資(主訓醫院支付)+值班費(合作醫院支付),然因應9月1日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 (1)值班津貼及加班費的計算基準為何?(合作醫院薪資標準or主訓醫院薪資標準?) (2)應由誰來支付?(合作醫院or主訓醫院) |
勞動部與衛福部已研議中,近期將函釋說明。 |
3 | 契約 規定 |
住院醫師若於107.7.1接受骨科專科醫師訓練,其所簽訂約定書的期間是否為108.09.01-111.12.31? | 一、骨科專科醫師訓練期間為4.5年,若住院醫師於107.7.1開始接受骨科專科醫師訓練,訓練期間應為107.7.1-111.12.31。 二、為符合住院醫師自108年9月1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議定工時之規定,約定書應自9月1日起簽訂(若9月1日以後到職者以到職日起計),故本案住院醫師於107.7.1到職,簽訂約定書期間為108.09.01-111.12.31。 |
4 | 休假 規範 |
住院醫師若於9/27班表排定「08:00-隔日09:00」,9/28班表是否可排定為例假? | 一、為顧及勞工之身心健康,雇主應盡量安排完整之1日為例假,先予敘明。 二、依據勞動部107年7月2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0860號函說明略以,勞動基準法第36條例假所稱之「1日」,係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之連續24小時。意即完整一個曆日。 三、事業單位如配合業務特性,實施「輪班制」之出勤方式,且各班輪替有規律,則可採取以「連續24小時」為1日。 四、至於採非輪班制,有關例假之起迄時間,請依勞動部107年7月2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0860號函意旨辦理。 |
5 | 休假 規範 |
PGY醫師訓練期滿繼續留在該院擔任住院醫師,其未休完之特休假是否可以經勞資雙方共同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或發給工資呢? | 衛福部與勞動部已研議中,近期將函釋說明。 |
6 | 適用 對象 |
目前招收由台灣醫學教育學會選配分發國外牙醫學畢業生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試及格至本院臨床實作訓練一年人員,是否為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對象? |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7月31日衛部醫字第1081669438號公告修正之「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第二條規定,住院醫師係指依醫師法第七條之一授權訂定之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或醫療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接受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一般醫學訓練)、專科醫師訓練或負責醫師訓練之醫師、牙醫師及中醫師。 二、是以,分發至教學醫院臨床實作訓練一年之國外牙醫學畢業生,並非為工時指引適用之對象。 |
五、相關網站連結
各界如對住院醫師工時有相關疑問或建議,敬請與本會一般醫學組聯繫。
【專線電話】(02)89643000分機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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