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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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衛生福利部自111年1月19日訂定「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以下稱特需)專科醫師甄審相關規定,公告「特需專科醫師甄審原則」、「特需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及「特需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並於同年辦理特需專科醫師免試申請及訓練機構認定相關作業,自112年起辦理特需專科醫師甄審作業。
       本會受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113-114年度「我國特殊需求口腔醫學、植牙專科及充實牙醫醫療量能人力發展行政襄助計畫」,自114年度起規劃執行特需專科人力發展作業,持續推動特需專科醫師訓練制度,培育具有實證研究及專科教學之特需專科醫師,及認定具公信力之訓練機構。

專科醫師甄審

114年度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作業簡章
附件1-申請「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文件檢核表
附件2-114年度「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筆試申請書
附件3-114年度「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受訓醫師病例治療清單(筆試)
附件4-114年度「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口試申請書
附件5-114年度「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受訓醫師病例資料表(口試)
附件6-114年度「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成績複查申請書
附檔-口試病例簡報範本
甄審報名信封黏貼封面
成績複查信封黏貼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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