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EPAs試辦專區
EPAs試辦作業簡介及目的
本會自92年度起接受衛生福利部委託執行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推動西醫師臨床訓練制度,而108學年度起將正式實施二年期PGY,在此一新的醫師培育模式中,PGY訓練持續重視及強調核心能力導向之醫學教育(Competence-based Medical Education),故本年度擬推行「EPAs試辦作業」,依據各科EPAs發展進度,確認EPAs訂定之合適性及評估表單之適用性,且期望透過系統化及結構化的勝任能力架構,評核學員之訓練成效。
EPAs試辦作業執行方式
(1) 執行時間:107學年度(107年8月至108年7月收案之PGY學員)
(2) 參與對象:已申請加入本試辦作業之29家PGY主訓醫院
臨床教師:實際指導PGY學員之臨床指導者(須為主治醫師,並參與臨床教師共識會議)
PGY學員:於計畫執行時間至該科別受訓之PGY學員
(3) 參與之PGY訓練課程(科別):一般醫學內科、一般醫學兒科-以分組試辦計畫內(兒)組之學員為主、急診醫學科、選修-麻醉科
EPAs試辦作業執行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