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關於醫策會

常見問答

  1. 依據本計畫申請作業說明內容「申請醫院於本計畫執行期間,需配合推派至少2-3名人員參與培訓作業等事宜」,前開培訓課程辦理地點是否集中於北部,另參與人員費用是否由醫院支付?

    A: 目前本計畫規劃外部稽核員需參與課程、會議包含:1場培訓課程及2次交流會議,所提培訓課程將規劃辦理2場,並擇1場於中、南區辦理;故醫院於本計畫經費編列時需納入參與出席上述課程、會議之人員的交通費用,惟稽核員實地稽核的費用,則由醫策會支付。

  2. 參與醫院之正式編制人員可否領取臨時工資?

    A: 依「衛生福利部補(捐)助款項會計處理作業要點」規定,受補助醫院人員不得領取臨時工資。臨時工資以115元/時,每人/天最高上限920元。

  3. 受補助醫院對於撥付之經費如有疑義,該如何處理?

    A: 醫院對撥付之經費如有疑義,應自撥付後十五日內,以書面向疾管署提出,並以一次為限,逾期不予受理。

  4. 本計畫分二階段進行經費核銷,每階段所檢具之資料為何?

    A: 第一階段係醫院於簽約後配合本計畫執行進度,提報各項績效指標及完成第1次實地稽核後,於103年6月30日前,繳交導管置放案件補助費用上限20%金額之領據,另推動中心導管組合式照護品質提升相關活動費用憑證及領據,辦理撥付作業。第二階段醫院配合本計畫執行進度、提報各項績效指標及完成各次實地稽核後,於103年12月15日前,繳交第二階段請領金額之領據、計畫執行期間導管置放與照護案件補助費用統計表及推動中心導管組合式照護品質提升相關活動費用憑證,辦理撥付作業。經費核銷資料以疾管署收到公文日為憑,逾期罰鍰。

  5. 受補助醫院簽約完成後,因故變更負責醫師、歇業或停業者該如何處理?

    A: 醫院於簽約完成後,若變更負責醫師,請檢具開業執照等變更文件,函文疾管署申請變更;若因故歇業、停業者,終止契約,並依實施工作項目之比率及實際情況,向疾管署繳回已撥付款項。私立醫院歇業,變更負責醫師於原址重新開業,其原申請醫院參與認證範圍之人員、設備未有異動者,得提出申請延續原認證計畫,並重新簽訂契約。

  6. 若發現受補助之醫院有重大違失或提供之績效指標、佐證文件、費用憑證等資料虛偽不實之情形,會如何處理?

    A: 疾管署如發現醫院有重大違失者,本署得終止契約並停止補助,必要時,得追回補助費用。醫院應據實提供績效指標資料、佐證文件、費用憑證,如發現有虛偽不實情形者,予以追回補助費用及獎勵金,情節嚴重者,並依相關法令追究責任。

  7. 有關病人皮膚以酒精性2%Chlorhexidine及酒精性優碘消毒使用,是否均適宜?

    A: 2%Chlorhexidine酒精性消毒液與酒精性優碘都是有效的皮膚消毒劑,以2%Chlorhexidine酒精性消毒液消毒之優點為使用後無色素沉澱之情形,且可有效減少SSI及BSI之發生,惟臨床上尚無明確證據指出其消毒效果優於酒精性優碘。但因碘離子為陰性離子,會降低Chlorhexidine的效用,故應避免在病人皮膚使用優碘後再以2%Chlorhexidine消毒(無效步驟)。

  8. 協助中心導管置放操作之護理人員需戴髮帽、口罩嗎?一般病房護理人員是否不需要需戴髮帽與口罩?

    A: 原則上不論於加護病房及一般病房的護理人員,凡有協助鋪單或在最大無菌面環境下協助導管置放操作(如抽血、注射藥物、生理食鹽水灌注等),則需穿戴口罩、髮帽、無菌隔離衣及無菌手套。若護理人員無協助鋪單或置放導管操作,則至少需要穿戴口罩及髮帽。

  9. Port-A 是否須註記手術室置放之起始日期嗎?如果病人於住院時並沒有使用到Port-A是否仍需填寫每日照護評估表?

    A: 若Port-A沒有使用且沒有照護則不需填寫每日照護評估表,但只要有使用輸液時,則需填寫每日照護評估表。若病人入住時已植入Port-A,且非本次住院植入,請以角針置放日期為照護評估表的「置放日期」,以角針移除日期為照護評估表的「導管移除日期」,且每次更換角針時,重新填寫另一張照護評估表;若為本次住院植入,則以實際植入日期為照護評估表的「置放日期」。

  10. 過去的相關文獻當中是否曾提及最大無菌面技術操作需要兩人才能執行?若未安排護理人員協助消毒、鋪單等,而發生消毒不完全、鋪單不完整等情事,是否屬於未遵從?

    A: 在文獻中對於最大無菌面技術操作並沒有特別強調需求人數才能執行,惟院方應就實際臨床操作,規範標準作業流程與執行團隊工作分配,以確實達到無菌要求。如最大無菌面技術操作由2人執行,則護理人員必需穿戴口罩、髮帽、無菌隔離衣及無菌手套,以協助醫師完成最大無菌面操作。

  11. 僅在一旁協助的流動護理人員是否一定要穿著口罩、髮帽、無菌隔離衣及無菌手套等PPE項目?

    A: 院方可視護理師協助工作內容,規範PPE穿戴項目;若有協助鋪單或在最大無菌面環境下協助導管置放操作(如抽血、注射藥物、生理食鹽水灌注等),應穿戴口罩、髮帽、無菌隔離衣及無菌手套,否則至少需穿戴口罩及髮帽(其他個人防護裝備項目則依工作內容由院方自行訂定),才符合最大無菌面防護條件。

  12. CVC包使用單一洞巾或組合式洞巾,是否須訂製?治療巾件數是否有規範?

    A: 由院方自行決定,可購買目前市售之拋棄式大洞巾產品或自行訂製,或是使用『洞巾與治療巾』組合亦可,惟為降低無菌面染污機率,鋪設最大無菌面採用之「洞巾與治療巾」組合使用條數不宜超過3條。並規範第一類醫院於第一季實地稽核時,第二類醫院於第二季實地稽核時,若醫院於鋪設最大無菌面之洞巾與治療巾超過3條以上時,則視為『不遵從』。

  13. 何謂管路照護消毒?

    A: 管路照護包括經管路注入藥物或輸液等工作。消毒過程中若使用酒精性2%chlorhexidine、酒精性優碘、或70%-75%酒精徹底消毒,注射帽徹底消毒係指正面及側面旋轉擦拭。

  14. 完成中心導管置入後,以無菌敷料覆蓋傷口時,需使用無菌手套嗎?

    A: 在完成中心導管置入後,以無菌敷料覆蓋傷口時,應使用無菌手套。

  15. 若醫院設有『置放中心導管組合式照護措施團隊』,稽核不同單位置放模擬流程,可由同一位醫師操作嗎?

    A: 原則上雖醫院設有『置放中心導管組合式照護措施團隊』,惟建議團隊應包含一位以上的醫師,以利人力替換所需;故抽測之加護病房及一般病房仍須由不同『醫師』進行操作完整之中心導管置放流程。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