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受評流程及資料
依據精神護理之家評鑑作業程序,各年度評鑑申請日期將公告於本會網站;擬申請評鑑機構,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衛生福利部精神照護機構評鑑管理資訊系統」填寫「申請書」,填寫完畢後下載申請書,並加蓋負責人章與機構關防後逕行掃描,上傳至系統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另需於公告期限內至「衛生福利部精神照護機構評鑑管理資訊系統」填寫「機構開業登記事項查證回復單」,經查證後,由所在地衛生局下載機構開業登記事項查證回復單後用印並逕行掃描上傳至系統。
精神護理之家評鑑申請作業流程摘要說明如下圖;各年度申請期限與詳細申請、申報方式請參閱各年度之「評鑑申請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