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競賽沿革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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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類

主題類競賽為最初醫療品質獎成立時之唯一競賽類型,當時競賽名稱為「醫品圈發表暨競賽活動」(Healthcare Quality Improvement Campaign),其「醫品圈」為醫療機構品管圈之簡稱,亦與「一品圈」諧音。古代之一品官為最高級之官等,即為優等之意涵。
競賽設立時的目的,是希望鼓勵合醫療衛生機構集結基層人員工作性質相似者,以7至12人組成品管圈,選定品質改善的主題,圈員自我啟發與相互啟發,腦力激盪,團隊合作創佳績,降低成本,提升品質。

※架構及獎項演變
2000年首屆辦理競賽時,分為「護理組」、「醫事組」及「行政組」,2002年(第3屆)起,基於品質提升工作應廣納多元品管手法的概念下,將競賽架構以改善手法分為「醫品圈」及「品質改善組」,醫品圈組續設「護理組」、合併「醫事組」及「行政組」為「醫事行政組」及新增「進階組」及「醫療組」,「品質改善組」則是徵求非醫品圈之品質改善專案參與競賽。
2004年(第5屆),為鼓勵新機構參與競賽,新增「新人特別獎」(即現行之「新人獎」),另為推廣病人安全概念,設立「病人安全特別獎」(第7屆改為「病人安全-民眾參與特別獎」,第8屆獨立設置「病安年度目標創意組」,僅有書面審查,第9屆取消該獎項及組別)。
2006年(第7屆),為鼓勵醫護合作進行品質改善活動,將「醫療組」與「護理組」合併為「醫護組」;而為擴大競賽參與層面及推動以病人為中心之照護模式,增加「地區醫院特別獎」及「長照機構特別獎」及「整合性全人醫療照護特別獎」(以上三種獎項皆只有第7屆頒發),同時,歷經6屆的比賽後,評審委員也發現,優秀的品質改善對策,需要機構系統性的運作機制才能維持成效,而機構也需要有制度地營造品質文化及提供鼓勵機制,才能活絡基層參與品質活動的氣氛,因此增設「醫療機構推行特別獎」(即現行「系統類」的前身)。
2008年(第8屆),為擴大活動範疇、增廣活動參與面向,鼓勵多元化改善手法,將整體競賽分為「主題改善類」、「品質提升系統類」、「病安年度目標創意作法組」及「實證醫學文獻查證應用組(EBM) 」,而原有之「醫品圈組」及「品質改善組」整併為「主題改善類」項下之「醫品組」及「進階組」(第9屆後改為「主題改善組」及「主題改善進階組」,第11屆後類別名稱精簡為「主題類」),兩組皆不限使用之品管手法,只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之品質改善案皆例皆可參與競賽 。
為了鼓勵機構持續進行品質改善活動(continuous quality improvement)、積極參與競賽及爭取良好表現,2009年(第10屆)起,設立「持續品質改善獎」(每年頒發,只要參與主題類競賽累計一定屆數之機構可榮獲本獎項,無論入選與否,以累計10屆、15屆、20屆…為區間頒奬)、「積極投入獎」(每10屆頒發)及「醫品標竿獎」(每10屆頒發)。
為鼓勵總床數99床(含)以下之醫療機構、診所、衛生所及長期照護等機構參賽,2011年(第12屆)起主題類增設「社區醫療照護組」,2015年(第12屆)起,設立該組「持續品質改善獎」(累計參與3屆社區醫療照護組即頒獎)。

※競賽方式演變
在2005年(第6屆)以前,醫品圈組及品質改善組之競賽方式皆為第2階段競賽,初賽為書面審查及現場發表,決賽為實地評審及現場發表(第3屆「品質改善組」除外,該組初設立時僅有書面審查,達一定標準者邀請觀摩發表,觀摩發表現場不予評分,僅提供建議;第4屆至第7屆則比照醫品圈組初、決賽競賽方式);2006年(第7屆),為減少參賽團隊之負擔,決賽僅以實地評審方式進行,取消決賽發表,改為安排優秀案例發表之交流觀摩。
2008年(第8屆),因應競賽整體架構重整,醫品圈組及品質改善組合併為「主題改善類」,競賽方式調整為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及現場發表,第二階段面談,2011年(第12屆),考量面談較現場發表對參賽團隊更具學習效益,故競賽方式改為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及面談,第二階段現場發表,讓所有參賽團隊在第一階段面談時即可接受評審委員面對面的輔導,因比賽表現良好而進入第二階段之優秀團隊也有適當場合分享改善成果,提供其他醫療院所觀摩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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