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委員制度發展
為建立公正、公開、客觀之機制,並儲備認同醫院及教學醫院評鑑之宗旨、目的與精神之評鑑委員,衛生福利部特訂定「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委員遴聘要點 」,作為評鑑委員聘任之依據。因應遴聘要點規範之訓練及評核作業,另由醫策會訂定且經衛生福利部同意修定「醫院及教學醫院儲備評鑑委員繼續教育實施作業要點 」、「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委員評核作業要點 」,建立完整遴聘、訓練與評核作業制度。
有關評鑑委員評鑑專業之建立,將可分3大面向說明(如下圖):
一、基礎訓練:
對象:新被推薦人
目的:使被推薦人瞭解醫院評鑑涵義、宗旨、評鑑沿革及現行情況,並針對評鑑制度與流程等討論。
二、實務訓練:
(一)分領域共識會議:
對象:當年度受聘委員
目的:建立評鑑委員評量共識
辦理方式:由各領域委員針對該領域基準逐項討論評分說明內容及較有爭議或疑義處進行討論與釐清。
(二)跨領域共識會議:
對象:當年度受聘委員
目的:建立評鑑委員評量共識
辦理方式:邀集當年度受聘評鑑委員共同討論該年度分領域共識會議,提跨領域共識議題,並安排專題演講,再次凝聚委員共識,確保成績評量及評鑑建議之一致性。
(三)實地觀摩行程:
對象:新聘任評鑑委員
目的:為使新聘任評鑑委員清楚瞭解實地評鑑全部過程。
辦理方式:安排新進委員實地觀摩行程,藉由資深評鑑委員指導,使其清楚瞭解實地評鑑作業流程。
三、繼續教育:
對象:儲備評鑑委員
目的:為加強評鑑委員可以持續獲取專業新知,培訓儲備評鑑委員具跨領域、多元化及宏觀之評鑑能力,將規劃儲備評鑑委員評鑑專業知識之相關課程,以達到繼續教育精神目的。
更新單位:醫院評鑑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