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申請作業說明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109年8月19日公告「110年母嬰親善醫療院所(含國際愛嬰醫院)認證作業說明」,及「110年度10+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基準及評量原則」暨「110年台灣國際愛嬰醫院認證基準及評量原則」,本(110)年度新認證及再認證申請至110年3月31日止。
對於認證作業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會母嬰親善認證推動計畫工作小組02-8964-3000 分機 3076 張佳穎小姐、3080 王書萱小姐,服務信箱:mbfc@jct.org.tw。
一、 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
(一) 申請資格:有意願參與認證之院所得以申請。
(二) 應檢附文件:
1. 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申請書」。
2. 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資料表
(1) 再申請認證者,資料請填寫 109年1月~110年2月之數據;
(2) 新申請認證者,資料請填寫 109年10月~110年2月之數據。
3. 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自我評量表。
4. 前次認證建議改善事項辦理情形一覽表(從未申請者免備)。
二、 台灣國際愛嬰醫院認證作業
(一) 申請資格: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通過之醫院得以申請。
(二) 應檢附文件:
1. 台灣國際愛嬰醫院「認證申請書」。
2. 台灣國際愛嬰醫院「認證資料表」(填報報間:自公告後開始至 110 年 2 月)。
3. 台灣國際愛嬰醫院「認證自我評量表」
附件下載
01-110年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意願申請表
03-110年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自我評量表
04-110年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建議改善事項辦理情形一覽表
05-110年台灣國際愛嬰醫院-認證申請書
06-110年台灣國際愛嬰醫院-認證資料表
07-110年台灣國際愛嬰醫院-認證自我評量表
110年台灣國際愛嬰醫院認證-基準及評量原則
110年母嬰親善醫療院所(含國際愛嬰醫院)認證作業說明
110年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基準及評量原則